《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整整两年了。笔者了解到,因为未能休年休假又没有得到三倍工资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有明显增多的迹象。不过,这种维权有90%以上是离职后才主张的,这说明很多员工在职时为保住饭碗而选择了忍气吞声,多少有点令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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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千呼万唤下,在国家仍在广泛征求实施意见的情况下,广东先行一步,广东版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细则于近日新鲜出炉。7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公布实施了《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粤高法发[2008]13号)。根据《指导意见》,用人单位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应签而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行为;而因劳动者原因不签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无任何过错的,劳动者不能享受两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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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出台实施后,企业招用员工不签劳动合同会被追双薪,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免费,这一切都让劳动者一改往日的“弱势”地位,成为向企业老板叫板的本钱。然而,正是有这种“本钱”,一些工人成了某些“黑律师”猎取的对象。今年5月以来,在东莞、中山的一些厂区,有一帮人专门鼓动工人辞职,然后为他们追讨赔偿,而且追一个准一个,令用人单位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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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老人廖群英为追讨24年前的工伤待遇足足打了6年官司,三次劳动仲裁,三次一审和三次终审、两次再审,还有无数次上访,尽管一次次被驳回,但她永不放弃。“我只想讨回一个公道。”年迈的廖群英老人希望有关部门能变通方式让她在晚年享受到应得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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