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靓:民工荒实则是老板荒!

作者:刘靓2010-03-0921:02:22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默认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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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直以来,社会各界都在议论珠三角和长三角企业面临招不到普通工人的问题,两会代表(委员)也在为解决这种“民工荒”而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不少“良策”。但,笔者认为,无论是什么良策妙招,都只能治标不治本。为啥这么说?原因是这些言这些策,并没有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而事实上,造成这种“民工荒”的直接原因,是企业老板(或经营者)。因此,尤其说“民工荒”,不如说是“老板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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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社会各界都在议论珠三角和长三角企业面临招不到普通工人的问题,两会代表(委员)也在为解决这种“民工荒”而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不少“良策”。但,笔者认为,无论是什么良策妙招,都只能治标不治本。为啥这么说?原因是这些言这些策,并没有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而事实上,造成这种“民工荒”的直接原因,是企业老板(或经营者)。因此,尤其说“民工荒”,不如说是“老板荒”。

那么,“老板荒”到底荒在哪里呢?

首先,荒在没有技术创新意识,即缺乏有技术创新意识的老板。根据广东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摸查,缺工行业、企业主要集中在制衣、制鞋、玩具、纺织、建筑、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劳动密集型领域。大家都知道,这些行业、企业的技术含量非常低,大部分是来料加工类。改革开放初期,这类企业是打工一族的“香饽饽”,但随着产业的不断升级,它们开始被慢慢边缘化,吸引外来劳动力的能力越来越弱,渐渐的,被农民工抛弃是大势所趋。因此,面对这种状况,这类企业的老板要自救,要重新被农民工青睐,自主创新、技术创新是必由之路。

其次,荒在没有社会责任感,即缺乏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老板。老板办企业,除了要依法经营外,还要有社会责任感。根据有关部门分析,“民工荒”的主要原因是待遇低、福利差,要买社保。其实,无论是待遇,还是福利,以及社保,是一个企业老板必须应尽的法定义务,也是老板该尽应尽的社会责任。但是,有些老板一味追求利润,于是,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减单价,去福利,不买社保。这样糟践农民工,还有谁会为他服务?不闹“民工荒”才怪呢!

只有先解决“老板荒”,才可能解决“民工荒”。有关部门应正视这个问题,并在法律的框架内,加强引导,加强监管。如果这种状况无法得到改善,现在是“民工荒”,将来就可能是“产业荒”,甚至可能引发“经济荒”!

(特别声明:本文仅为一家之言,未经作者授权或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或复制,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作者:刘靓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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